榕交出许〔2023〕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
申请单位:×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有限公司
统一社会信用代码:××××××××××××××××××
住所:福建省福州市××区××路××号
法定代表人:×××
根据《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》(交通运输部等7部门令2016年第60号)、《福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》等相关规定,经审查,你单位提交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申请符合法定条件,决定准予行政许可。具体事项如下:
一、经营范围: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客运(以下简称“网约车”)。
二、经营区域:福州市行政区域(含鼓楼区、台江区、仓山区、晋安区、马尾区、长乐区及各县(市))。
三、经营许可有效期:自2023年×月×日至2027年×月×日止。有效期届满需继续经营的,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本机关提出延续申请。
四、你单位应当遵守以下规定:
(一)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及福州市网约车管理相关规定,依法经营,诚实守信,公平竞争,接受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。
(二)确保提供服务的车辆具备合法营运资质,车辆技术状况良好,安全性能可靠,具有营运车辆相关保险;确保提供服务的驾驶员具有合法从业资格,并按照相关规定对驾驶员进行岗前培训和日常教育。
(三)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,建立并落实经营管理、安全生产管理、服务质量管理、驾驶员管理、车辆管理、投诉处理等制度,承担承运人责任和相应的社会责任。
(四)按照国家有关规定,将提供服务的车辆、驾驶员相关信息及营运信息实时、完整、准确地共享至福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监管平台。
(五)在许可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,不得涂改、倒卖、出租、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经营许可证件。
(六)发生合并、分立、变更住所或者法定代表人等事项的,应当自变更之日起10日内向本机关办理变更手续;终止经营的,应当提前30日向本机关提出申请,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。
(七)依法保障驾驶员和乘客合法权益,为乘客购买承运人责任险等相关保险。
(八)法律、法规、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。
五、你单位应当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,到福州市交通运输局领取《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》,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车辆和驾驶员相关手续。
六、如不服本决定,可以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福州市人民政府或者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申请行政复议,或者在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。
福州市交通运输局(盖章)
2023年×月×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