吕梁市正式发布了《吕梁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》(以下简称《细则》),旨在进一步规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(以下简称网约车)经营服务行为,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和互联网融合发展,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出行需求。该《细则》的出台,标志着吕梁市网约车行业进入规范化、法治化管理的新阶段。
《细则》共分为总则、网约车平台公司、网约车车辆和驾驶员、网约车经营行为、监督检查、法律责任及附则等七个章节,对网约车经营服务的各个环节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规定。
在网约车平台公司方面,《细则》明确要求平台公司必须具备线上线下服务能力,取得相应的《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》,并承担承运人责任。平台公司需具备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办公场所、管理人员和制度规范,同时要保证提供服务的车辆和驾驶员具备合法资质,并将相关数据实时接入监管平台。
在车辆和驾驶员准入条件上,《细则》规定,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需为7座及以下乘用车,并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、应急报警装置。车辆技术性能需符合运营安全相关标准,且报废、退出等需按相关规定执行。驾驶员方面,需取得《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》,并满足无交通肇事犯罪、危险驾驶犯罪记录,无饮酒后驾驶记录等条件。
在经营行为规范上,《细则》强调,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合理确定运价,实行明码标价,并向乘客提供相应的出租汽车发票。平台公司不得妨碍市场公平竞争,不得侵害乘客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。要依法落实信息安全保护责任,收集、使用个人信息需遵循合法、正当、必要原则。
在监督检查方面,《细则》要求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设和完善政府监管平台,实现与网约车平台信息共享。各相关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,加强对网约车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,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。
《细则》还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设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,包括对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、平台公司违反规定提供服务等行为的处罚措施,确保《细则》的严肃性和执行力。
该《细则》的发布实施,将有助于引导吕梁市网约车行业健康有序发展,保障运营安全和乘客合法权益,同时也为传统巡游出租汽车与网约车融合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,对优化城市交通出行结构、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。